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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我们都去海拉尔(二) 第一晚我便按奈不住去外面走了走。 吃了饭喝了酒又唱了草原牧歌之后,我们几个分头回房间休息。 我睡下之后又爬起来,裹好严实的衣服溜出宾馆。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已经是深夜,深及脚踝的白雪落在街边,中间被扫得很干净。两边是不算太年长的树木,竟然都挂着小颗粒的那种彩灯,并非上海街头挂的那种热闹的彩色,就是一色的亮黄。一闪一闪,灿若满天繁星。 我呵了一口气,白汽便涌出一团,再呵一口,又是一团。沿着宾馆这一边的马路安静地往前走,整个海拉尔明亮得如同白日,很像是迪士尼的白雪世界的样子。倘若这时候有穿着红衣的圣诞老人坐着雪橇经过的话,一定不会觉得这是错觉。 对了,说到圣诞老人,他做的雪橇是驯鹿拉的。我们入住的地方叫鄂温克宾馆,这地方属于鄂温克自治旗的政府所在地。这个民族的祖先,最原先就是与驯鹿为伴,逐渐衍生出文明,他们在森林里搭了房子,驯养驯鹿,并辛勤劳作。直到今日,因驯鹿喜食的苔藓只有在森林中才能找到,世代养鹿的鄂温克人仍然住在森林中,保持着一份神秘。 走了大约半小时的光景,实在冻得手脚冰凉,又慢慢折回来。海拉尔安静极了,路上并无行人,偶尔几辆车飞驰而过。除了白雪还是白雪,整座城市干净得一尘不染。 倘若这个时候羊男突然拿着甜甜圈出现在我面前的话,他会说什么?他也许会说,“圣诞快乐”吧? 房间里很是温暖,我洗了个澡之后拉上窗帘,便沉沉睡去。并没有羊男出现在梦里,窗外没有半点声响。 12月28日 love,new yearLove, New Year
让泪掉下来 然后转头 把话说出口 然后紧拥 於时间的长廊上 你再也不等我 让泪掉下来 然后转头 把话说出口 我们错过 任好坏开花结果 整个世纪末人们都曾听说 关于那个角落里的故事 山河并肩坐著 各自聆听幸福的声音 我是疯狂的 而你慈悲 我是绽放的 你是玫瑰 Happy new year ----------- 听了一百遍了!
一定要有一个崭新的2009年! 12月27日 我们都去海拉尔(一) 临走的前一天,领导黄大侠跟我说了一个黄段子,标题是“我们都去海拉尔”,那日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办公室,他一个人说的眉飞色舞唾沫横飞,我当然是嗤之以鼻,以为那是他瞎编出来骗人的,然后我们两个还去食堂吃了顿饭,黄大侠又跟我详细描述了他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坐33个小时的火车从北京出发,北上海拉尔的故事。黄大侠的描述并无多少实用价值,大概的印象是“冷”以及“远”,还有“好玩”。
在那之前,现在想起来,妞妞也曾经跟我多次提起过海拉尔这个地方,他们从北京驾车一路向北,绕过海拉尔、目的地是满洲里,但对于海拉尔这个名字好听的地方本身,他并无过多的描述。今年8月,我去过一次坝上,最远到过赤峰,车开到达里湖的时候我实在厌倦了日行几百里的奔波,提议开回坝上,每日吃肉骑马。但在我们掉头往回走的时候,那里的牧民告诉我们,这里的草不算什么,这里的羊肉也并不鲜美,要再往北,那里的呼伦贝尔草原是全中国最丰美的草场。而海拉尔就在呼伦贝尔。我听时心里很是一动,但那地方实在过于遥远,我又很不争气地发了高烧,只能放弃计划,中途折回。 但是我还是很敷衍地象征性地在出发前去网上查了一点关于海拉尔的资料。 海拉尔的名称因河而来,因坐落于呼伦贝尔草原被称作呼伦贝尔城。是《中俄尼布楚译界条约》签订后大清国北部的重要门户。关于这个好听的名字,有多种说法,我个人喜欢“桃花水”之意,蒙语的“融化”、“融雪”有语音“海勒”之意,春天大兴安岭西坡冰雪消融,其水汇流成河,故得名“桃花水”。也有说海拉尔是黑色之意,其解释是海拉尔河两岸牧草繁茂,呈深绿色,远远望去,与蓝天、白云、绿地之间有如黑绿色飘带,是墨色之城。 2008年12月15日,我从北京机场搭乘海航前往海拉尔。飞机起飞的时间比原定时间晚了2个小时。我在机场和孙大圣、岳小哲、大路以及小李子四个男人集合出发,除了小李子,其余三人都是头回遇见,他们四个竟然很聒噪地在机场斗地主,并当场进行现金交易,我在边上看掉了南方人物和三联做的梅兰芳封面专辑,很无聊地进行新闻业务学习,3点半的时候终于轮到我们上飞机。 排队登机的时候孙大圣乐呵呵地用奇怪的调子说,“我们都去海拉尔”。我看了他一眼,原来黄大侠的那个段子并非瞎掰。 先要插播介绍此次海拉尔之行的成员。
岳小哲与孙大圣搭档,是摄像加编导,岳小哲是海拉尔人。我在北京机场外见到他,他推着一车行李说要回家,对于别的我并无印象,只瞥见他手腕上箍两弯细银镯子,很是别致,我看他第一眼就知是摄像,瘦而且酷,我估计了一下应当与我年纪相当,果然。
孙大圣穿一身跳眼的红衣,白净高挑,只背一个小包就来了。
最后一个出现的是大路,那是此行摄影,据说因为起晚了,他在机场的洗手间完成了洗漱工作,并在候车座位上鼾声如雷,引来侧目无数。
小李子负责喝酒,他后来果然喝了许多酒,无奈海拉尔人酒量实在都过于深厚,他后来扛不住先撤回北京。
我此行的目的就是去看雪。因为在南方长大,从未看过大面积囤积的白雪。而且我们要去参加的活动是那达慕冰雪节。那是当地少数民族的盛大集会,主题就是冰雪游戏。 4点半左右,飞机抵达海拉尔。
在降落前一小时,窗外的景致就白雪皑皑。飞机降落时,我从玻璃窗往下看,扫干净的跑道上,被风吹起来的雪,变成一根根纤细的雪线在地上纵横交错——无数根线——粗粗一看,好像坏掉的巨大冷气机关不掉了闸门,一个劲漏白气。我想到以前小时候看《西游记》,天上的神仙走路的时候,身边都有漂浮的白汽,我常常为了营造这种气氛,把家里的冰箱门打开站在有限的冷气中头上披块毛巾扮演妖怪,而眼前的景象如同同时打开了无数台大冰箱,到处都是梦幻的烟雾。
太美了! 从机场开回宾馆的路上,极目都是白雪。路面被冻得很硬,踩上去有磕哧磕哧的声响。而我到达海拉尔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深吸了一口气。吸入的清冽的冷空气从喉咙一直凉到肺部,通透冰凉。沿马路有一些正在雕刻的整块的冰,车速并不缓慢,才4点半的光景,天色已暗,西面的一整块天空都变成温暖的橙红色,近地面的地方有一层层逐渐向深蓝过度的光晕。 巨大的海拉尔沉默着。 到海拉尔的第一顿饭我就彻底吃懵了! 一口红铜的大锅大概有平常用的脸盆大小,瘦高的一支底座里面烧着红红的炭,盖子紧闭,咕嘟嘟冒着热气。达斡尔人多部长负责招待远道而来的我们。当地人喜喝奶茶。不管早晚都要喝着取暖。 奶茶如何做法?我听当地一个养狼的老人说过详细的版本。将大桶的鲜奶晒开后装入桶中,热奶的大盆用抹布擦干,直接倒入炒米用热火暴炒,炒到香味四溢出现微糊味,出现奶沫,用铁棒大力搅动,然后倒入热水,再煮,用慢火细熬,不断搅动;再将熬好的米汤水倒入奶中,加碱加盐,考究的加奶酪条、奶皮、葡萄干,一起再煮,滚烫后便可舀出品尝。 我们吃的这道,还配以鲜奶酪和鲜奶油薄饼盛小碟佐味,喝一碗就一头大汗,味美无法形容。 除了奶茶,便是各种肉食。 头盘上来的是用锡纸包炸的羊肉串。羊肉每块都有拇指粗细切方,筋肉为主,偶有带肥的掺在中间,嚼劲十足。我先填了两串下肚。再有就是拳头大小的酱牛肉、切成薄片的白切羊肉,还有带骨头的一长根羊棒骨,当地特色曰“手把肉”,并不加料,用白水煮出,初嚼有膻味,但当地人极喜欢,需要蘸辣酱、韭菜花调味,我抓了一根啃,筋连着皮,用牙齿使劲撕才能从骨头上剥下来,剩下疏松的有小孔的骨头,再咬咬还有汁水。还有红烧牛的膝盖骨——说到这个,当地人考验我们,马到底有几个膝盖骨,我想当然回答4个,但当地人说不是,只有两条前腿才是有膝盖骨的,后腿并没有。后来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似乎马的那一整条后腿确实是连着的,但它也能弯着跪在地上,不知他们说的是真是假。 有一道菜我在上海时常点,出差去干燥的北方如果落单也必点——大丰收。其实就是将生的白萝卜、红萝卜、黄瓜切条,再放一圈生菜叶子,蘸酱吃。但在上海吃时,总觉得这样生冷的食物下肚过于清冷,吃完了胃里总不太妥帖,这回就不同。热气的牛羊塞满嘴巴之后,急需这样寡淡脆爽的东西中和,我一个人嚼了近半盆生黄瓜条,总算烫平了那一肚子红肉。 还要再说一说奶制品。遗憾的是这一回没有喝到真正的鲜奶。从前有一个哈尔滨的朋友跟我描述过那里的奶,说小时候他们的牛奶都是一铅桶一铅桶卖的,用一根绳子放在桶里,买回来之后就挂在外面,冻成冰坨。如果想喝了,就拿回来火上加热。那个牛奶有多浓,平常放在屋子里不去管,上面就会结出一层厚厚的奶油脂,刮掉,再放,一会儿又是一层……这边的奶酪比上回我在坝上买到的好上百倍,入口很软,又有嚼头,关键是,奶味十足。他们用来拌奶茶的鲜奶,用手指刮一层含在嘴里,半天手指上都还留有奶香,比最上乘的鲜奶蛋糕,都好吃许多。 当地还有一种极爽口的蓝莓汁饮料,据说是大兴安岭盛产。倒到底的时候,有厚厚一层蓝莓,我头一顿起码喝了5瓶。 我嘴不停蹄地吃了牛肉吃羊肉,喝了奶茶换蓝莓,还间或喝两口高度的白酒,最后站起来的时候,必须捂着肚子才能再坐下来。 在吃了近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站起来,并感慨道:“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好吃的肉哪!” 12月26日 你在和谁玩? 越来越多的时间和自己待在一起。 除了开会或者采访,几乎不用出门。 小时候也是这样。爸爸妈妈上班去,我一个人躺在水门汀的地板上,望着天花板。把所有的玩具都拿出来排成一列,给每一个娃娃起名字,吩咐它们做这个做那个,然后自己叽里咕噜地说上一整天。 还有两个月的暑假。妈妈上班之后,自己一个人做作业练琴吃午饭,下午的时候睡一觉,并不看电视,起床后扫地擦地板并把席子抹两遍。那个时候家里只有13平米大,天气太热的时候,就在地板上洒水,然后放摇头的电扇在地板上吹,咯吱咯吱的。我躺在地板上,等大人回家。 其实一直很害怕一个人待着,但是从来没有跟父母说过,即便在那么小的时候,每天一个人待在家里超过10小时。每次他们离开,我总要趴到窗台上去看,看见妈妈的身影一点一点缩小,一直到看不见,然后才走回房间。等到他们快下班的时候,总是照例趴到窗台上去看,一直到看到妈妈拎着包走上家门口的那条路,我就会高兴地跟妈妈挥挥手,“妈妈!”妈妈抬头也跟我招呼一下,我就跑到门口帮她拿包。 所以长大以后,就很喜欢和大家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哪怕就是坐在角落里,听别人说话,也觉得很安心。我一个人说话太久了,难免没有什么新意,翻来覆去的一个人唱双簧,总有厌倦的时候。 和妞妞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跟他说笑着回家,走到站点的时候,他突然说,你一个人回去吧,坐车很方便的,我不送你了。我当时一下觉得很害怕,也不是怕什么具体的人或者事,只是突然害怕又变成我一个人,不想从欢乐热闹的气氛里面突然变成习惯的一个人。他似乎是不能理解我的这种恐惧的。 但是我还是很擅长和自己玩的。每天下班回家,除了和路边的树木花草对话,更多的时候可以在心里想些事情,很安静的那种思考法;我也喜欢一个人去游泳、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买衣服,在试衣间里待很久也不用着急;当然最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房间看书。睡觉前,照例要和毛毛熊进行如下对话: 我:毛毛,你今天乖么? 毛毛:我嘛,就是这样。你今天怎么样? 我:我嘛,总体来说,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毛毛:那么你想我了么? 我:哈哈,当然想你了,终于可以躺下来了。 毛毛:我躺了一天了啊,真无聊。 我:懒熊!那么明天要加油啊! 毛毛:主人你也加油! 我:睡觉吧! 我还是觉得很寂寞,但是每天晚上我都这样关灯睡觉,每天早晨也这样照常醒来。 12月21日 献给某500强女此博看的人大多是我认识的人吧?所以同学们,接下去要出场的这位达人,你们大抵也认识。本姑娘今日非常不爽,决定开骂。本姑娘一向性格温和,从不骂人,但基于此人实在太过于讨厌,处女骂送给她。
我决定用上海人最最粗鄙通俗的话作为评论,因为朋友转述给我此话的时候,我实在过于吃惊与鄙视,不说这两个字不足以泄愤。(此朋友,我坚决不出卖你,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牵连)
CN!
话说上周出差前,写了一组报道。关于金融风暴下,裁员的问题。
(题外话,说到这个问题,我还要跟某位同学郑重道歉。实在对不起,千万别生气。我真的非常怕影响到你,不过领导没改掉,我当时在外地……不说了,反正要追究责任的话,也只能怪我,谁让我周六写完稿没想起来忘记给你看了,没有自己改掉,引起这么多麻烦呢)。真的别生气,一直把你当成好朋友的。别为了工作问题影响关系哈!此话题打住,你看到了就别生气了,我请你吃饭谢罪哈!随便点!乖~)
接着说某五百强女。
这文章据说引起的反响挺大,大家都有共鸣嘛!这年头形势确实很差嘛,小白领们确实都挺惨的。
本姑娘写东西一向靠谱,职业道德还是有的,工作也一直非常认真。没错,我们这个行业确实有很多不靠谱的败类,但是这个职业本身是好的,是崇高的,我也一直努力这么做来着。作为一名记者来说,我认为我一向以此职业为荣,虽然我们报纸是个小报纸,但是我的同事,尤其是新闻部同事,也都非常敬业。
然后有人就在复旦的论坛上发帖子了嘛,说本期申报写的故事真惨。
此傻叉女就跳出来嘞,说“当年申报记者是我们最唾弃的工作了”。
不知道这个“我们”是指谁哈,然后就有人问她了,个么你在哪里工作呢?
该女抖擞了一下,昂扬吐出仨字“500强!”
好吧,500强哪!金光闪闪的500强!
此女当时在寝室的时候每天跟我们说十年的故事作深情状一边跟某男劈腿搞暧昧,后来跟我们班一个朴实的孩子谈恋爱把人踹了跟朴实孩子的发小迅速好上,又开始每天秀恩爱,本姑娘对于别人的事情一向没什么兴趣,从不发表评论,但对于此人的人品一直持保留意见。中文系,说实话还是写文章写的好最过硬,此人的文章我就不说话了,毫无灵性不说,还整天显摆自己的爱好是码字……你那也叫才女?快点省省。。。
你别来惹我啊!嫉妒就直说呗,没必要说什么“当年最唾弃的工作吧”?话说难道当时申报要你了你没去?还是你考进什么媒体了人家要你了你没去?考不进就考不进呗,也没人鄙视你。
想当初本姑娘也是本班绩点排名靠前的好学生,老师同学都处得不错,直研也没去,沦落到被大家唾弃的小报社,大家快点为我掬一把同情泪吧。
唉,500强真是好啊,我就是考不进啊,人家就是不要我啊,怎么办啊我我愁死了,我每天都在被大家鄙视的小破报写小破稿,这日子可怎么过啊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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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颇为没有风度哈!有点泼妇骂街的意思,估计该500强女又要皱一把小眉心揉着小心口说“没素质哪”,我就是没素质!我就是喜欢文章写的好的人,我就是认为你写得烂长得丑,就是鄙视你!
嘿嘿,写完了。
随便500强女怎么回吧。 贴路内的采访全文和引驰老师短信,竟得知喜欢路内的答。先生引的那段,我也恰好最喜欢,因版面有限,只截取了数个问题。将全文贴于下,以飨读者。黄色部分是最喜欢的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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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封腰上,关于这本书,这样阐述的:“从现在开始,放下《麦田守望者》,合上《挪威的森林》,读路内的《少年巴比伦》。”你个人怎么看待这个评价? 答:应该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写文案的时候为了对仗就简化了。这条文案我自己写的(我的本职工作是广告人),当初与出版人之间一句戏言,他就真印上去了。我要是自己审稿,大概会把它删掉。其实它的意思,也就是烦请大家读读我的书,并不存在比高比低。读者要是烦这句话,直接把腰封拆掉扔垃圾桶里就可以了。有一天,我在书店里看见个不认识的女孩,她非常厌烦地做出抹去腰封的动作,我都快哭了,当然她这也是间接地表扬了我的小说比文案写得好。
问:在你的阅读经历中,《麦田》和《挪威》这两本书你喜欢么?对你产生过影响么? 答:这两本书是我为数不多地读过多个译本的作品(《麦》施咸荣与孙仲旭译本,《挪》林少华与赖明珠译本),我在阅读它们的时候还很年轻,纯粹是一个读者的身份。但这两本书都很难对我的观念产生什么大影响,它们都是很好的小说,仅此而已。小说能消遣,那就是好小说,读出一肚子气来的那就是坏小说。我第一次读《麦》的时候才十岁,完全读不明白,这就是坏小说,等过了些年再去读,它变好了。
问:谈谈你的阅读经历吧,你喜欢的书,影响过你的作家。 答:大部分专业作者都会告诉你,要多读外国作品,但我读的大量都是国内的,后来延伸到外国作家,这可能是一个很不讨好的阅读途径。我是顾彬所说的二锅头喝多了的人,我甚至很迷恋苏州评话里的那种叙述方式,无数细节和噱头,清晰而完整的口语表达,照样能撑起一个故事。30岁以后,阅读比较平衡了些,也很随意,《酉阳杂俎》和《聊斋》这一类的最好。
问:现在评论界对于“青春小说”这一块的评价是缺失的,我们有校园小说或者给高中生看的一些小说。从这个层面,你的小说是“中国第一青春小说”么? 答:青春小说该怎么定义,是书写青春,还是青春期写的作品,抑或是给青春期读者看的?我对评论界不熟,不知道是怎么归类的。《动物凶猛》是不是?《一个人的战争》是不是?《革命时期的爱情》是不是?
问:在你的个人经历中,青春属于那个年纪?是这本小说中的20岁左右的时段么? 答:我有小孩以前都很青春,但是有了小孩就不一样了,被彻底颠覆了,想想自己的家产有继承人了,包括精神财富,物质上得写遗嘱,精神上得写回忆录。这样青春就结束了。它结束得正是时候。
问:描述或者总结一下你的青春。(可以写一段文字,或者打个比方,或者……怎么合贴怎么表达得清楚就怎么说吧) 答:凭着好运气,趁着GDP飞涨,靠着一点手艺,借着几位吉人,十年就这么混过去了。很多人都是这样,包括白领和宅男宅女。
问:你的简历中写道,“工人,营业员、推销员、仓库管理员……”这本书是你的一部分自传么?在工厂的那些生活,是真实的么?(这问题有点傻哈,我就想问问,比如穿太子裤啊,考试啊,还有特别生动的生活方式,都是你经历过的么?它们是真的么?) 答:这篇小说不是自传,只是我经历过的一段生活,以这个为背景写成的东西。自传体的小说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对我一个喜欢虚构的人来说,这要求太高了。读过这个小说的人,很多都来问我,这是虚构吗?有白蓝这个人吗?搞得我都要怀疑,是不是我写得太投入了,别人是零度介入,我是沸点介入了?我告诉他们,连路小路这个人都不存在,有人听了就很失望。
问:年轻时候的爱情,跟现在眼中的爱情,一样么?阐释一下。你觉得爱情是怎样的一种东西? 答:年轻时候的爱情再怎么决绝,怎么没所谓,都还是局促。因为对自己缺乏了解。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人想要的,可是最终得到的还是一个自己,最终消失的也是自己。到了30多岁,庆幸自己没活成一个白痴,爱情还是爱情,只是态度不同了。差异仅仅在这里而已。
问: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会以怎样的方式度过你的20多岁? 答:读大学,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让我妈妈的日子好过一些。
问:小说的最后,路小路见到一个哭泣的少年,但是没有说话。这是“巴比伦”的含义么? 答:这是我在火车上见到的一幕,当时我就是来上海找工作。我把它写到小说里,觉得是天意。也许我头顶上的神明早就知道我要写这么个小说了,它就预先给了我一个结尾。我把它安放在这个位置,这个结尾,它不是我用力写出来的,这样我就放心了。
问:阐释一下“少年巴比伦”这个名字。 答:最初就叫《工厂回忆录》,但这个题目对出版人来说无疑是想跳楼的,所以就改叫《少年巴比伦》。巴比伦这个词,差不多是个符号了,文明古国,巴别塔,空中花园,还有一个“巴比伦之狱”,以至于我自己都无法完整地阐释它。这是一个很虚无的标题。
问:说实话,我看完这部小说挺伤感的。但这种伤感很难表述也很难说明白。骨子里,你是一个悲观者么?影响到你的创作么? 答:不悲观,伤感和悲观是有巨大差异的。我偶尔会有一些肤浅的伤感情绪。其实,情绪才会影响到创作。对某些作家来说,人生观和作品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真正悲观的人是写不出小说的,可能会去写诗,
问:用一句话概括一下,你自己觉得你是个怎样的人。 答:一个典型的射手座。
问:自己评价一下你的这本小说。 答:客观地说,很好读,很有意思,它看起来像一个自传体的小说,事实上并不是那种围绕个人罗哩罗嗦的东西。另外,这部小说的视角也比较特异,也很可信。它自然也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毕竟是我第一次操刀写长篇。小说写出来了,就不属于自己了,它有它的命运。我见过有人恨这个小说恨不得要宰了它,也见过有人喜欢它,表扬得我很惭愧。这样我就必须要捍卫它的荣誉,免得让那些喜欢它的人失望,这也是我行走在世界上的准则之一。我要说:这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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